各二级工会:
为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多层次缓解教职工因疾病带来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教育工会《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工会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琼教工〔2025〕72号)的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工会会员。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在职教职工。
3.2026年3月1日前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非本人原因未能办理退休手续的可继续参加本活动(职工退休年龄界定以人社部门划定的年龄为准,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能办理退休手续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二、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保障期:自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止。
三、参加方式:
自愿按规定交纳互助金,每人限交一份,由各二级工会统一组织收缴,尽量争取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教职工会员总数的50%。
四、缴费标准:
本期互助活动每人200元(其中,个人一次性缴纳150元,校工会补贴50元)。
五、缴费方式和时间:
1、各二级工会统一收取后,将收缴的互助金总额汇入校工会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海南大学委员会,账号:2201 0294 2920 0004 854),交款需注明:xx(单位/部门名称)第五期医疗互助。
2、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5日前将参加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hainan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电话66289768),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工会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广泛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加医疗互助活动,确保不虚报、不遗漏,让更多教职工享受医疗互助的温暖。
琼教工[2025]72号: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工会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的通知.doc
附件1、《海南省工会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doc
附件2、海南省工会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人员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