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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工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困难教职工慰问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3年12月26日 10:45 点击:457

各二级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切实为教职工办实事、解难事,根据《海南大学补助慰问困难教职工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校工会将于2024年春节前开展我校困难教职工慰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工会会员

  二、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均可申报:

  1.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倍,子女未成年的。

  2. 遭受意外严重伤害,造成永久性残疾,不能正常工作的。

  3. 因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灾难(不可抗力),损失惨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 身患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等)。

  5. 教职工本人或配偶去世(当年)。

  三、申报要求

  1. 各二级工会要对照通知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摸排及核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2. 个人申报

  个人填写《海南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慰问申请表》(附件1),附相关佐证材料(如:疾病证明,出院小结等),提交本单位工会汇总。

  3. 各二级工会须对个人申报材料核实并签署意见,同时汇总填报《海南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慰问申请汇总表》(附件2)。

  请于2024年1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材料(附件1、附件2和佐证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送校工会303室,同时将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工会邮箱gonghui@hainanu.edu.cn。

  联系人:赵老师,电话:66165297


附件1.海南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慰问申请表.docx

附件2.海南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慰问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