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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南省工会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年11月10日 10:51 点击:3891

各二级工会:

海南省工会第二、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我校开展以来,利民效果显著,得到了越来越多教职工会员的认可。为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多层次缓解教职工因疾病带来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工会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琼工办发【2022133号)(附件1)文件要求,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工会会员。

2.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医疗保险的在职教职工。

3.2023年3月1日前已退休的职工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保障期:自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2月28日止


三、参加方式:

自愿按规定交纳互助金,每人限交一份,由各二级工会统一组织收缴,尽量争取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教职工会员总数的50%


四、缴费标准:

本期互助活动每人200元(其中,个人一次性缴纳150元,校工会补贴50元)。


五、缴费方式和时间:

1、各二级工会统一收取后,将收缴的互助金总额汇入校工会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海南大学委员会,账号:2201 0294 2920 0004 854),交款需注明:xx(单位/部门名称)第四期医疗互助。

2、各单位于20221220日前将参加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gonghui@hainan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电话66289768),逾期不再受理。


六、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工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抓牢抓实民生工作,为民服务解难题,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工的幸福感、安全感,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教职工参加。


 附件1:琼工办发〔2022〕133号关于组织开展海南省工会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 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人员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