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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年11月22日 09:43 点击:359

各基层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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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在我校开展以来,效果显著,得到了越来越多教职工会员的认可。为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多层次缓解教职工因疾病带来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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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加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须是我校工会会员。

2、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的在职教职工。本期活动责任期(2020年3月1日)开始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3、参加海南省基本医保体系的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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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方式:

由基层工会统一组织,参加人数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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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方式:

每人一份,一次性缴纳互助金150元。(三年为一期,5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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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缴费方式和时间:

1、互助金由各基层工会统一收取,将收缴的互助金总额汇入校工会指定的工商银行账户(名称:中国教育工会海南大学委员会,账号:2201 0294 2920 0004 854),交款需注明:xx(单位/部门名称)第三期医疗互助。

2、各单位于2019年12月6日前将参加人员花名册(附件2)报送校工会。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

gonghui@hainanu.edu.cn,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送校工会201办公室(联系电话66289768),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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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补助政策:

参加活动会员的补助不设定免责期,详见《海南省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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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结合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切实抓牢抓实民生工作,为民服务解难题,不断提升广大教职工的幸福感、安全感。根据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和组织发动教职工参加。

.附件1 关于转发《海南省工会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2 第三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参加人员花名册

附件3 医疗互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