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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教职工排球比赛规程

日期:2016年04月05日 16:44 点击:1

一、比赛项目、时间和场地

比赛日期:2016年4月6日至5月

比赛时间:周一至周五晚上六点半开赛

比赛场地:海甸校区教工灯光球场。 二、主办单位和参赛单位

主办单位:海南大学工会

参赛单位:全校各基层工会

儋州校区排球赛由应用科技学院与儋州校区管委会联合组织。 三、参赛方法、运动员资格及要求依据《关于举办2016年教职工排球赛的通知》执行。 四、比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排球协会规定的六人制最新排球比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小组单循环赛,交叉淘汰赛。

1、去年1——8名的队,直接编入小组单循环比赛。即:第1、8名同组、第2、7名同组、第3、6名同组、第4、5名同组。

2、获小组循环的比赛第1名直接出线;2、3名进行交叉比赛。即:A组第2名——D组第3名、A组第3名——D组第2名;B组第2名——C组第3名、B组第3名——C组第2名。胜者出线,负者淘汰。

3.第二阶段,采用单循环制的比赛,决出1——8名。 (三)循环赛计分办法:

凡3﹕0或3﹕1胜一场,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

凡3﹕2胜一场,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高者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计算胜场数,胜场数多者名次列前。

胜场数相等,计算C值,C值=所有胜局总数÷负局总数,C值大者名次列前。

C值仍相等,计算Z值,Z值=所有比赛的总得分数÷总失分数,Z值大者名次列前。 (四)弃权一次,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前一场比赛超时的,比赛结束时间即为后一场比赛召集时间。延误赛程安排时间或召集时间超过30分钟,均视为弃权;若遇前一场赛事因弃权而取消,裁判长可以和下一场比赛的双方领队商量,是否提前比赛。 五、奖励办法:

(一)优胜奖,奖励参赛队的三分之一名。

男女排奖金:第一名1800元,第二名16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1400元,第五名1300元,第六名1200元。 (二)其余参赛代表队,均给予误餐费。

1、第一阶段未获奖的参赛代表队误餐费800元;

2、第二阶段未获奖的参赛代表队误餐费1000元。 注:若体育部得第一,即和第二名的并列第一;若体育部未得第一,即按参赛的实际分数排名。 六、其他事项

1、规程解释权属校工会;

2、如遇下雨停赛,该场赛事延后,具体时间另行安排,余下赛事如期进行;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附:2016年教职工排球比赛日程表(第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