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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年12月17日 15:43 点击:1

各基层工会:

2016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更好的体现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一年一度的“送温暖”工作,对患重大疾病、生活特殊困难教职工给予适当的帮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工会会员符合下列条件均可申请: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4倍,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未成年的。

2、遭受意外严重伤害,造成永久性残疾,不能正常工作的。

3、因发生重大意外事故或灾难,损失惨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4、身患重大疾病(如癌症、尿毒症等)的。

5、当年教职工本人、教职工配偶死亡的。 二、各基层工会应主动关心、深入了解教职工的困难情况,并将相关教职工的补助申请表,于2015年12月24日前报校工会203办公室(电话:66252791,梁老师)。

校工会

2015年12月17日

附件:困难教职工补助慰问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