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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海南大学教职工排球赛的通知

日期:2015年04月07日 16:17 点击:1

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了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体质,增进友谊,学校工会拟于4月至5月,组织开展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的全校教职工排球赛。望你们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加。

具体事项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日期:2015年4月至5月周一至周五晚上六点半开赛;

比赛场地:海甸校区教工灯光球场。 二、参赛单位:各基层工会。

每个基层工会可组织男、女排球队各一队。参赛球队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支球队设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教职工人数少(同一性别职工人数少于二十人)的单位,可联合组队。但必须事先向学校工会提出申请。

参赛队队员要着装一致,以体现团队精神风貌;场上队员要有规范的号码标记,以便裁判记录、监督。 三、运动员资格

1、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教职工(在编、非在编)。

2、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把关。

3、每位教职工仅限参加所在单位的或经校工会同意由所在单位联合组建的球队。

4、运动员参赛资格由校工会负责审查。如发现违犯本条第“1”、“3”款规定,则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其行为已对比赛结果构成影响的,则取消其所在球队参赛资格。 四、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排球协会规定的六人制最新排球比赛规则。

2、赛程:

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交叉淘汰赛。

(1) 除四支种子队(去年比赛的四强)以外,其余分成四个小组,分别进行分组单循环赛,决出小组第一名,第一名直接出线;

(2) 四个小组第二名抽签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出线,输者淘汰;

第二阶段,本届比赛出线的六支队,与上届前四名的队,共十支队伍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一至八名。

3、小组循环赛计分办法:

凡3﹕0或3﹕1胜一场,胜队得3分,负队得0分;

凡3﹕2胜一场,胜队得2分,负队得1分。

按积分多少排列名次,积分高者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y(总得失分数)=Z ,Z值高者名次列前;若Z值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

A(胜局总和)/B(负局总和)=C ,C值高者名次列前。

4、弃权一次,取消其所有比赛成绩和参赛资格。前一场比赛超时的,比赛结束时间即为后一场比赛召集时间。延误赛程安排时间或召集时间超过30分钟,均视为弃权;若遇前一场赛事因弃权而取消,裁判长可以和下一场比赛的双方领队商量,是否提前比赛。 五、奖励办法:

1、优胜奖,奖励前八名。奖金:第一名1800元,第二名1600元,第三名1500元,第四名1400元,第五名1300元,第六名1200元,第七名1100元,第八名1000元。

2、鼓励奖,奖励八强以外的参赛队,金额800元。 六、报名和抽签

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至10日10:00时,送纸质版至校工会204室,发电子版至校工会邮箱(E-mail:gonghui@hainu.edu.cn)。

抽签时间、地点:4月10日(周五)下午16:00,校工会楼三楼会议室。

海南大学工会

2015年4月7日 附:

2015年海南大学教职工排球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