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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唱响海大”教职工合唱比赛的通知

日期:2014年11月27日 08:48 点击:8

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讲话精神,进一步繁荣校园文化,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旋律,展现我校教职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增强全校师生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经学校研究同意,决定在全校举办“唱响海大”教职工合唱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委会

主任:何忠平

副主任:杨红

成 员:梁谋、刘湘洪、房云昆、林洪冰、谭勇、屈凯军、李群山、各基层工会主席

二、参赛对象:全校教职员工

三、比赛时间:2015年1月6日晚(拟定)

四、比赛地点:思源学堂大礼堂

五、奖项设置:

1.一等奖:2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

2.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奖金800元)。评选条件:领导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教职工顺利完成比赛活动,并且有2/3(含)以上本单位领导参加合唱,均可获得此项奖励。

六、有关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把本次合唱比赛作为一项“丰富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积极争取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教职工中迅速掀起唱响主旋律的热潮。

2.服装要求统一、整洁,各单位自行准备。校工会按参赛人数(200元/人标准)拨付给基层工会一定的活动经费。该项经费只限于参赛人员的服装补助支出和相关参赛支出,不得扩大支出范围。各单位要本着勤俭节约原则,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规定,严格开支。

3.比赛中要服从指挥、尊重评委、文明参赛、遵守参赛时间,按时入场退场。

4.各参赛单位于12月10日之前将本单位领队、参赛人数、参赛领导名单以及参赛歌曲及伴奏形式(钢琴、伴奏光盘任选一项)报校工会。 联系人:黄秀妍

联系电话:66279033

邮箱:gonghui@hainu.edu.cn

附件:“唱响海大”教职工合唱比赛规则

                                   2014年11月26日

“唱响海大”教职工合唱比赛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