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基层工会:
元旦、春节将至,请将你会所属范围内,生活上长期特别困难,需要学校给予救济慰问的在编和校聘教职工名单,于本月30日前报来校工会,以便我们与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层面的慰问工作。同时,请你们协调做好本单位困难教职工的帮扶、慰问工作。
另,请将因重病正在住院治疗的教职工名单在备注栏中注明。
校工会
2013年12月18日
生活困难职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