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学校“小金库”治理工作检查小组要求,进一步规范工会会费的管理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基层工会将近两年工会会费(指2007、2008两年,由校工会返还给各基层工会的会费)使用情况,包括已开支项目、使用数额、现有余额等写出书面说明,加盖公章,于2009年7月1日前报校工会;
二、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基层工会存余的会费不能自行开支使用,应将所有的会费余额,于2009年7月1日前全部上缴到校工会并存入工会账户;
三、从2009年开始,各基层工会收取会员缴纳的会费全部上缴校工会,存入校工会专门账户,由校工会统一管理。其中80%会费继续由各基层工会根据需要开支,但需凭有效票据到校工会报销;
规范工会会费的开支使用,是加强工会会费管理的有效途径,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派专人负责会费的管理,并按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其它事宜仍按《海南大学教育工会会费管理制度(试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