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赛日期和地点:2009年4月15日一5月下旬分别在海甸校区和儋州校区举行。
每单位可报男、女各一队。每队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12人。
1、各单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我校教职工(或学校聘用人员),并于2008年12月31日前加入海南大学工会的会员。
2、身体健康者方可报名参赛(各参赛运动员健康问题及比赛中由于健康问题发生的意外,由各参赛单位负责)。
4、运动员参赛资格由校工会严格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比赛资格和获奖名次。
3、儋州校区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海甸校区的比赛,根据2008年比赛成绩分为甲A、甲B级比赛,获得2008年比赛前八名的队为甲A队,八名后的队为甲B级。第一阶段进行甲B级队单循环制比赛,获得比赛前两名的队进入第二阶段甲A级队单循环制比赛。
4、决定名次办法: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Z值高者名次列前;若Z值相等则采用
A(胜局总和)/BC(负局总和)=C,C值高者名次列前。
5、体育部男、女队与获得比赛第一名的男、女队各进行一场表演赛。
1、儋州校区根据参赛队数确定奖励名额,八个队以上(含八个队)奖励前四名,不足八个队奖励前三名。海甸校区奖励前八名。
2、奖金:第一名1300元,第二名1100元,第三名1000元,第四名900元,第五名850元,第六名800元,第七、八名700元。
4、体育部男、女队与获得第一名的男、女队分别进行表演,由主办单位(校工会)发给奖金1000元。
九、报名时间:各参赛单位于2009年3月31日之前将参赛男女队员名单报校工会,并于3月31日(周二)下午4:30在校工会会议室抽签(不报名单不予抽签)。儋州校区另行通知.
十、本届竞赛中未尽事项,以及竞赛中的解释权和决定权属校工会。